胡思亂想

人類終究是一種社會動物,最起碼我是沒有辦法完全擺脫社交的。雖然我在很多時候不會主動聯繫我的朋友們,但我還是會在我心情最低落的時候向他們尋求幫助。當然,我也知道他們在很大程度上是沒有辦法實際解決我的問題,可是我還是需要他們的傾聽和安慰。從純粹的理性角度來分析,安慰應該是一種沒有任何作用的浪費行為,可是對於人類乃至大部分哺乳動物來說,安慰似乎是一種可以讓他們感到愉悅的存在。或許可以說,安慰是一種滿足我們情感需求的東西。

因為昨天的體檢報告顯示我的球蛋白升高並且白球比低於正常值,而搜索引擎給出的結果就是各類讓我心驚膽戰的疾病,所以我的情緒一直不是很高。甚至我的情緒低落到連素來不怎麼細心的姨媽都察覺到了,然後還提醒我媽要關心我的身體。其實當時我也不確定我到底會罹患什麼疾病,可出於不讓長輩擔心的心理還是笑著安慰她們。可我自己的內心卻陷在深深的恐懼裡。

清晨的時候,一個醫學專業的朋友忽然給我發來消息,說她昨晚因為休息得早就沒有注意到我發過去的消息,所以她一醒來就給我聊起了體檢報告的事情。她說我的谷草轉氨酶、谷丙轉氨酶及總膽紅素都是正常的,唯獨一個球蛋白指標過高並不能代表什麼。最起碼這不是某個非常麻煩的疾病,因此她讓我安心等待最後的確診結果。而且她在得知我有肩周炎和遺傳性類風濕關節炎後,她更是安慰我這次球蛋白超標大概率應該是身體炎症所造成的。不過她也提醒我哪怕最後確認沒有其他問題,但類風濕性關節炎還是需要注意後續發展的。

有了這麼多朋友的安慰之後,雖然我也知道我最後還是要等醫師的確診結果,但我的內心還是平靜了許多。儘管我還做不到完全不去想這件事,但是起碼當我想到這件事的時候不會特別的焦慮。哪怕距離真正的內心平靜還有一段距離,可我覺得我應該正走在這個方向上。

我忽然想起我還年輕的時候曾經對我的身體沒有如此在意,我甚至覺得以我當時的體重和生活習慣來說我一定會早死的,於是我笑著說我大概會在三十歲的時候告別人世。但當我來到四十歲的時候,我忽然意識到我真正的生命其實大概就剩下二十年到三十年,也就是我的生命真正地已經消耗了一半多,於是我開始惶恐起來。也大概是從這個時候開始,我對我的身體開始關注起來。哪怕我很懶惰,哪怕我不是一個有毅力的人,可我還是盡最大的努力來愛護我的身體。

人總是要到失去的時候才會珍惜,哪怕是對自己的身體和健康也是如此。我已經過度消耗了我的身體和健康,儘管我的身體還在努力地修復自己,但我過去真的沒有重視過它,所以我現在也被反噬了。雖然我也不知道我未來能將我的身體修復到什麼地步,但我還是努力地去解決這個問題。我不希望我的下半輩子是纏綿病榻,我希望我最後告別世界的是安然離開……

Emlary最近在埃及旅遊,然後她展示了她多年來的鍛煉結果。說實話,我是非常羨慕的。雖然最初她的體重沒有我重,但是她卻有腸胃疾病和罹癌的風險在困擾。她最終為了自己的身體而選擇從香港離職而回到家鄉慢慢調養身體,我也是看著她從病體變成一個可以跑全程馬拉松和攀登雪山強人。當她穿著泳裝在地中海曬太陽的時候,她的肌肉線條真的讓我感到了深深的嫉妒。

在楊笠宣揚“女權”而被抵制之後,金星也因為宣揚LGBT平權而緊跟其後。面對中國輿論場上近乎一面倒地嘲諷進行乃至於陰謀論進行是西方反華勢力的在華代表之後,我也真的不知道還能再說些什麼。在我大學剛剛別有的時候,我甚至認為我們的國家有望在二十年內實現LGBT平權,最起碼同性婚姻不再是夢想。

但是時至今日,別說同性婚姻了,我們連民事結合的背影都看不到,甚至連最最最低限度的意定監護也只能在少數幾個地區偷偷摸摸地執行著。而與此同時,任何與LGBT有關的創作都不再被允許,甚至假裝是Bromance這樣的社會主義兄弟情都不再被容忍。就是這樣如此歧視的環境裡,居然有那麼多本應該是最對社會共情的年輕人們卻叫囂著,我們的國家從不歧視少數群體。面對這些不知道是蠢還是壞的發言,我現在連辯駁的興趣都沒有了。

我其實有點理解這些人,因為當階級固化並上升渠道鎖死的時候,普通老百姓肯定是最絕望的。而人在絕望的時候也必然是需要某種安慰的,而暴力似乎就是最好的宣洩途徑。針對兒童的暴力行為,以及針對少數群體的歧視與仇恨,這些都在某種程度上滿足了普通人的心理需求。而對那些高高在上的老爺們來說,這些行為又有什麼了不起的呢?一方面這些行為沒有損害他們的利益,另一方面這些行為還在實際上鞏固了他們的地位,於是他們大概不僅不會阻止,甚至他們還會鼓勵。而資本是最早嗅到這些味道的人,因此現在的大數據推薦也越來越民粹化了。

在討論LGBT平權這個議題的時候,我發現越來越多的女性,特別是所謂的女性主義者非常反對。其實我有些不理解,當這個社會對LGBT越來越不友善的時候,那就意味著越來越多的LGBT人士會選擇成為“深櫃”。他們會選擇和女性結婚,但在婚姻期間依然會出軌。這不僅因為這他們對家庭的背叛,同時還意味著和他們結婚的女性有更大的幾率感染HIV和STD。

事實上,就我的觀察來說,在一些相對封閉和保守的地級市或縣級市裡,大部分30歲以上的男同性戀者都是已婚人士。由於他們並不是尋找固定伴侶,所以男同性戀圈內基本就將他們視為“一夜情對象”。所以這些人的性伴侶是相當多,甚至有部分已婚男同性戀者會以婚姻作為自己不使用安全套的證明。可問題在於,已婚與否和不感染HIV及STD有什麼必然聯繫麼?

我有一個朋友就是因為和某個已婚男同性戀者發生一夜情時沒有使用安全套而感染HIV,所以可想他和他的妻子應該有極大的概率已經是HIV攜帶者。甚至我們還知道這個已婚男同志是有子女的,如果他們的子女實在他感染期受孕的,那他們被感染的幾率也是存在的。

忽然想起我認識的一個女性主義者說她反對給於LGBT婚姻權的原因在於就算同性婚姻合法化了,男同性戀者還是有很多人不會去結婚。我於是就有些不理解了,且不提婚姻權本來就是天賦人權,但說這同性婚姻權難道是納粹時期給同性戀者的“粉紅三角”?所有男同性戀者必須強制去結婚,也就是被強制變相出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