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笔我心 · 2019年3月3日

我们已经老了……

果然博客已经是一个很过气的互联网产品了呢,如果不是域名付费邮件的提醒,我也要忘记这个地方了。上次被提醒是因为空间续费邮件,这次被提醒是域名续费邮件,莫非以后我只有掏钱的时候才能想起这里么?从初代自建博客开始,这个博客也已经诞生快13年了,也算得上是互联网的元老级网站了吧?除了域名依旧还在GoDaddy之外,空间商从Meyu换成了TlOxygen,而博客程序也从Bo-Blog换成了WordPress。刚刚在检查电子邮箱的时候发现我续费域名的时候可以享受六五折的折扣,然后我居然忽略掉了如此重要的一封优惠邮件!顿时为自己的荷包默哀几分钟……

遵从和父母的约定,在家宅了一年并当了一年的全职写手之后开始寻找工作。不过始料未及的事情是,我不仅遇到了国内经济最萧条的时候,而且还是网络游戏公司最为寒冬的时刻。

可惜《新闻联播》里那粉饰太平的报道让我的父母不相信现在经济出现了困顿,他们将我到现在还没有找到工作的原因归咎于我“没有努力找工作”。按照我父母的标准,为了找到一份工作,我不仅应该低下头颅接受领导的任何羞辱,而且还应该泯灭良心去欺骗别人。用我父亲的话说就是“你管他们是不是骗钱?只要国家不管,你管什么?好好赚钱就是了!”

看来,我还真的是一个有着赤子之心的理想主义者呢!可惜,这个时代容不下赤子之心,也更不容下理想主义者。

 

最近刚刚和一家做“互联网+”的公司面试过,听着公司总监那口若悬河的描述,我有点不知所措。或许互联网公司的发展实在是日新月异,对于我这个离开快一年的老人来说,现在的“互联网+”公司让我有些看不懂了。明明只是一家房地产公司,做好地产销售包装就好了,为什么要我融入“互联网思维”。可我跟你说互联网销售和人工智能管家的时候,结果又被告知公司没有这个财力和人才储备,我应该想想如何卖掉房子……所以,我到底应该用怎样的互联网思维来销售房子呢?

总监还给我描述了他心目中的“互联网+房地产”公司。那就是当一个人走进他的楼盘销售处时,销售专员手里就立刻拥有有关这个客户的全部资料。比如他的姓名、工作单位、薪酬福利、家庭状况等等……虽然面部识别程序不算难事,可是您该从哪个机构获得如此详细的个人资料?这个恐怕是阿里巴巴手上都没有的数据吧?而且一个连开发智能门禁都觉得吃力的公司有能力开发如此强大的基于人脸识别的销售辅助系统?

而且按照这位总监的构思,到了第二期工程实现的时候,人工智能将取代一半以上的销售助理,大约三分之二的房屋销售将在智能终端机上完成。我听完是冷汗淋漓,再三确认这家公司并不是叫万达集团。结果当然是我这样的小兵并不符合这家拥有“谷歌与万达外加苹果”三合一体质公司的标准,所以面试最后还是失败了。

和这家“互联网+”公司面试失败之后,还有两个面试需要去试试。一家是做新媒体策划,一家是做游戏宣发外包。但是家人和朋友都不是很建议我去这家游戏宣发外包公司,即便这家公司是最有可能通过面试并给我高薪的。原因是这家公司在深圳,而我已经失去了去“赌一把”的资格了。因为我再在深圳多努力,我也不可能在那里拥有一套房子。而当我想回来寻求机会的时候,那个时候的我恐怕已经老到没有资格再就业了吧?

 

最近看到一篇关于“因言获罪”的判例,判例下面是赵家人的欢呼与庆贺,我忽然觉得这个国家变得陌生起来。

我不是鼓励无限言论自由的人,但是我认同公众人物与公权机关在使用“毁谤罪”或“侮辱罪”自保的时候必须有更严苛的标准;同时我也认同就“毁谤”或“侮辱”提请的个人民事诉讼。无论如何,再严厉的抨击也应该在民事法内处理。当然,“仇恨言论”或其他极端言论那是另外一回事。

有的时候,我希望那些为刽子手欢呼的人只是蠢,而不是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