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眼旁观 · 2022年9月26日

沉默的大多数与自以为是的大多数

玫瑰少年

曾经,我非常讨厌“沉默的大多数”。因为当我为了我们的权益而呐喊的时候,他们却在一旁冷眼,乃至嘲讽。

我有时觉得,我为什么要为他们去奋斗?难道我自己不能选择一种“现世安稳”的“岁月静好”么?

是的,在面对越来越束缚自己的桎梏,我果断地选择了沉默。

因为我知道,我既吵不醒那些“假睡”的人们,也引不起“大人们”的注意。

而随着自媒体和社交媒体的发展,愿意在舆论场上发言的人也越来越多。而面对这些越来越嘈杂的声音,有时我会觉得这些“自以为是的大多数”比“沉默的大多数”更讨厌。

 

我大概算是最早知道高彦同学自杀新闻的那批人,但我既没有愤怒也没有批评或指责谁,因为我知道在这个社会体制内,他既不会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只是我看到他年轻的相貌时,还是在内心深处发出了一声叹息。一朵原本应该怒放的玫瑰却夭折在他最美好的年华里。

但我以为我对这件事的印象也就如此的时候,腾讯网忽然刊出了一篇《调查组山艺开展调查,高彦事件或水落石出,老师不喜同性恋有错么?》的报道则是彻底激怒了我。

 

尽管该文的作者试图让自己以一种“中立”和“客观”的角度来呈现整个事件,但是字里行间那种对同性恋的歧视和鄙夷却丝毫掩盖不住。

他认为既然同性恋者选择了出柜,就应该要承受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哪怕是来自社会、学校或个人的歧视与霸凌。

乍一听,这话似乎没错。就好像你选择了一条路,那么跪着走也要走到最后。

可问题在于,出柜所造成的后果是“客观”还是“主观”所造成的呢?

比如,鉴于目前的医学和生物技术,出柜的同性恋者可能无法通过正常生育手段获得自己的后代。那么这个后果的确应该由同性恋者来承担。

可如果因为收养者是同性恋者而拒绝他们去收养、领养孩子,那这就不是正常的“后果”,不应该由同性恋者来承担。

特别是基于性取向的歧视和仇恨,为什么要同性恋者去承担?这是社会的问题!这是司法的问题!

是的,我从某个角度也很讨厌“霸凌”这个词语,因为它过分削弱了“仇恨”这个词语所带来的冲击力。可事实上呢?“霸凌”难道不就是“仇恨”么?

只是为了观感上的“和谐感”,所以我们有意思地将“仇恨”给隐藏起来,而用了一个相对柔和的“霸凌”去形容这一切。

我觉得,这是对那些因为仇恨而受伤乃至逝去的同性恋者的不尊重。他们死于仇恨,而不是霸凌。

文章的最后,该文的作者还自以为是地为自己辩护:

男同我不歧视,但是我肯定不会觉得这事儿是对的,实际上我估计老师不给男同好脸色才是正常的举动,如果老师也倡导同性之间的恋爱,那高校才真的乱了。有人说现在我们关心的是老师的师德,而不是高彦的性取向。到底谁的话正确呢?我有点迷茫,您支持老师应该包容高彦的性取向么?

尽管他口口声声说自己“不歧视”,但是从他认为这件事是不正确的那刻开始他就在歧视同性恋。性取向从来就没有“对”与“错”的区别,有的只是人内心是否歧视的区别。而且他还继续引申出老师要“讨厌”同性恋才是正确的,毕竟如果高校老师要是倡导了,高校才真的乱了。这段看似严丝合缝的逻辑推理,仔细一品却是在狡辩。他不仅在定义“认为是错的”不是“歧视”,甚至还要定义“讨厌”也不是“歧视”。

首先,我必须承认一点,每个人都有表达自己观点的自由。而喜欢或不喜欢同性恋,那都是个人的自由。

其次,自由是有边界的。任何人的自由都不能侵犯他人的自由。

因此,你在家里或私人环境里大可以辱骂、抨击同性恋者,因为你没有侵犯到他人的自由。但如果在公共场合呢?抱歉,你侵犯到了同性恋者和那些支持同性恋者的自由了。

身为老师,你可以基于你个人的理由而讨厌同性恋,但你必须保证你不会在校园里表现出来。

最后,如果同性恋是可以被倡导的,那么它同样也应该是可以被纠正的。抱歉,现代医学已经证明同性恋是不可被纠正的,所以它同样无法被倡导出来。

叶永誌

鹿道森

刘学州

一食纪

高彦

我希望这些名字能够被记住,尽管他们对于历史这种宏大叙事来说是“渺小”的。但是,他们始终是我们走向那个光明未来路上的殉道者。

记得一食纪在他最后的遗嘱视频里公开出柜了,但遗憾的是,绝大部分媒体在转载的时候都下意识地抹去了那句“我是GAY”。

惟愿某一日,我们都可以坦然说出我们的性取向,就像说出我们的名字那般轻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