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情懷總是詩
歷史從來不缺乏旁觀者,缺乏的是那些勇於用筆去記錄這一切的人。
在撰寫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的中文條目時,有的時候真的覺得在看整個美國歷史上有關「言論自由」的討論。什麼是「言論自由」? 「言論自由」的尺度有多大? 「言論自由」的範圍有多廣?這一切並不是那麼容易得來的。甚至被視為最重要的第一修正案直到1925年才成為美國聯邦和各州都遵守的法律。
之所以想將第一修正案的英文條目翻譯成中文,最早是源自布朗訴娛樂商業協會案,該案討論的是電子遊戲屬不屬於言論自由的範圍,能不能得到第一修正案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