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俏師太:天網恢恢

今天在跟Emlary討論The Good Wife(傲骨賢妻)的歸屬問題,Emlary認為The Good Wife更符合《律政劇》的標籤。

相反,無論是早期的Boston Legal(波士頓律師),還是現在的Harry’s Law(律政俏師太),David E. Kelley其實向我們展示的是他對法律的一種理想主義的想法。

事實上,David E. Kelley的確也是在他的律政劇向我們展示一種法律上的快意恩仇。

他不會像The Good Wife那樣,將法律的黑暗面展示出來,然後告訴觀眾,這就是殘酷的現實,你們必須遵守。

相反,David E. Kelley會試圖利用可能的法律手段讓這種黑暗被抹殺,告訴觀眾,我們還是有希望的。

在Harry’s Law第二季第4集裡,Adam Branch的華裔女友差點被強暴了。

她的父親並不會說英語,在向上集向Adam Branch求助的時候,還是不斷用這普通話。

而在這一集裡,當她的女兒認出了那個強姦未遂的嫌犯的時候,他憤怒了。

其實我有點不懂一個原因,為什麼在中國,總有人認為強暴是被害者的過錯呢?

我曾經在一個女性論壇,看到為數不少的女性在一個討論強暴的貼文裡反覆提到「狗咬論」和「作風論」。

而且讓我吃驚的是,這樣一種說法居然還得到了不少人的附和。

何謂「狗咬論」?在這些女性的眼中,強姦不過是被狗咬一口。被害者完全沒必要就此太過在意。

她們認為被強暴的女性不應該對強暴犯耿耿於懷,也不應該在心底對強暴犯懷抱仇恨。

據我所知,在大部分國家裡,強姦都是一項重罪。

因為強姦不僅是對他人身體的傷害,更是對他人尊嚴的一種侮辱。

也許被狗咬了可以約等於強姦對身體的傷害,那麼對於個人尊嚴的侮辱又該如何衡量呢?

至於「作風論」那就是老掉牙的說法,如果不是你夜不歸宿怎麼會被強暴?如果不是你穿著暴露怎麼會被強姦? ……

在這些女性眼中,強暴犯可能就是一種「道德警察」。這些強暴犯替天行道,教訓那些「不道德」的女子。

我不知道怎麼會有女性這樣認為!

但是方春華(音譯)並沒有恐懼,她勇敢地站了出來,指認了強姦自己未遂的人。

可讓方春華沒有料到的是,辛辛那提州地方政府並打算特赦這個強暴未遂的嫌犯。

因為這名嫌犯可以幫助地方檢察官辦公室指認一名謀殺辛辛那提州議員的嫌犯。

辯訴交易在美國司法實務中是非常常見的,但是我沒有想到這樣一種制度可以無恥到這個地步。

是的,為了節省司法資源,或為了換取更大勝訴,某些罪過在地方檢察官眼中是可以被寬恕的。

甚至是一個意圖強暴一名無辜女子的強暴犯。

在很多時候,David E. Kelley被認為是一個對中國並不友善的美國編劇。

但在這裡,David E. Kelley卻為中國女生狠狠地嘲諷了美國的司法制度。 (唔,其實應該是美籍華裔女子。)

一個白人州議員的案件比以華裔女生的案件更重要?這就是地方檢察官心中的天秤?

不過既然這個故事的標題叫做Wheels of Justice(天理循環),自然會有人去解決這一切。

果然還是那句中國古話說得好,惡人還需惡人磨。

Damien成了方春華的出頭人。

其實Damien也不是好人,他的真實身分是這個街區的小混混,以收取保護費為生。

而方春華的父親老方則剛好是Damien的客戶,Damien認為方春華被強姦未遂是對他的一種挑戰。

於是他出手教訓了那個強暴方春華的白人。

當然,在那名白人被襲之後,Damien成了首要嫌犯。

Harry曾經承諾Damien,Damien免費保護她的事務所,她就免費為Damien提供必要的司法協助。

所以Adam再次成了Damien的辯護律師。

事實上Adam很厭惡Damien,以及Damien所做的一切,因為他是個有良知有操守的律師。

但同時他卻不得不贊同Damien所做的一切,因為Damien只是為了給Adam的女友討回一個公道。

Adam再次與地方檢察官交鋒,讓他們在沒有直接證據的情況下,釋放Damien。

Adam警告地方檢察官,如果Damien因此被起訴,他將在法庭上將Damien為何襲擊的原因講出來,讓地方檢察官試圖保護的那名並不怎麼乾淨的證人身敗名裂。

Adam不在乎另外一起謀殺案是否會因此敗訴,他只是想魚死網破。

是的,強姦犯會獲得自由,但是你的謀殺犯也會獲得自由。我們什麼都得不到,而你將失去更多!

最後地方檢察官妥協,而Adam也再次警告Damien,你已經沒有下一次了。

這一集是非常精彩的一集,除了方春華案之外,Thomas與Malcom聯手起訴快餐業的官司也在本集上演。

但是四大快餐巨頭提出動議,要求法官否決這次起訴。

這個案件是不是很熟悉?我一瞬間就想到了Boston Legal第五季的第1集,Denny Crane與Alan Shore聯手起訴菸草商。

但Harry不看好Thomas,她認為Thomas是個譁眾取寵的律師,而法官們早就有了對付他的一套方法。

這個沉浸在過去功勞簿上的Thomas Jefferson是不是讓你想起了Denny Crane?

但是Thomas也如Denny那樣,居然將一個必輸的動議打贏了。

是的,他起初只是為了錢與名聲而接手這個案子,但是他很快就明白吸引自己的並不是名聲和錢,而是案子本身。

當然,勝訴帶來的錢和名聲也是需要的。

Thomas說:是的,每個因為吃垃圾食物而變胖的人是要為自己的不節制負責人,但是快餐商們就完全沒有責任了?他們販賣不營養的垃圾食品,並將自己的廣告攻勢指向那些沒有太多節制力的孩子、女性、少數族裔。他們透過破壞大眾的健康來謀取利益,並由此創造出一個數以百億美金的產業。難道速食店們就沒有一點點責任?

Thomas的話說服了法官,法官最終允許這個案件上庭公開審理。

既然獲得了上庭的機會,其實對於Thomas來說就夠了。他只是需要製造輿論壓力迫使速食店妥協。

最終,他們拿到了他們該有的賠償金。

話說,Thomas最終慶祝時不斷重複自己名字的樣子像極了Denny Cra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