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琴煮鹤 · 2008年12月20日

Boston Legal: Made in China / Last Call

在五年一百零一集Boston Legal结束之时,我忽然想到一个有些无厘头的问题,为什么叫Boston Legal?怎么不叫New York Legal或者Los Angeles Legal?为什么选择了波士顿作为这部律师剧的地理背景?从1775年打响美国独立战争第一枪,波士顿在这两百多年间一直是美国精神的一个重要符号,它代表着《独立宣言》中对古希腊哲学天赋人权(natural rights)的解释——”人人生而平等,他们都有从’造物主’那里被赋予了一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独立、自由、自主,是历史赋予这座城市的精神。也许,本剧的缔造者David E. Kelley觉得波士顿所代表的这种精神,与他的创作初衷刚好吻合,所以才有了虚构中发生在波士顿的Boston Legal和其前作The Practice。当信奉自由主义的民主党支持者创作了一部法律剧,结果可想而知:拥有在电视这个大众媒体中宣扬自己政治观点的机会,DEK开始放心大胆地在虚拟的法庭上状告他看不顺眼共和党执政的美国政府,状告在现实中总能获胜的烟草业巨头石油业巨头制药业巨头……等等。透过作品,观众看到的是作者的思想和理念。这个人可能三观不正,可能道德觉悟不高,可能政治倾向有问题;但这是他的作品,话语权归作者,评论权归观众。

几个月前,没有具体剧透,ABC公布了本剧大结局一个半小时特别篇的标题,其中第十二集命名为”Made In China”,我就知道要出事。美国人眼中的中国,或者说由美国人来阐述他们认识的中国和中国人,从来就没什么好事。果然不出所料,大结局一播出就在国内引起争论。知名字幕在字幕开头明示“强烈不建议观看”,以我浅显的美剧经验,还真是头一遭。心下只觉得好笑,倘若真的认为本剧存在严重的政治问题,大可不必做字幕;做都做了,又何必立个牌坊?但是我这样想也很不厚道,看了人家的字幕还要对人家指手画脚。电视剧和字幕都是传播信息的媒介,究竟由谁来决定观众能看什么不能看什么,在言论自由如同虚设的当今世界,不过是很难笑的笑话。

所幸,对Boston Legal大结局的种种争论,在国内只是极小范围的。中国网民和美国观众的口味虽然在某些剧上有区别,但是总体来说罪案剧依然是下载点击量和收视率的霸主。在美国没什么人看的Boston Legal,在中国同样只是在小众中流行。大结局的收视拼死拼活勉强刚过1千万人,和友台CBS的动辄逼近2千万人收视的热门剧比起来,也难怪ABC再也容不下Boston Legal了。上一集中Carl曾在法庭上抱怨:The only show I’m afraid to have stars over 50 is Bo(….ston Legal). 眼下的热门剧中,哪一部没有俊男美女?哪一部少得了年轻漂亮的主角?哪一部和Boston Legal一样:男一号48岁,男二号77岁,女一号62岁?这么一算,还真是名副其实的老人戏。然而律师就是如此现实的职业——渊博的学识、丰富的阅历、充足的经验;在这个行业中想要创造奇迹,时间的积累几乎是唯一的认证,没人敢指望刚从law school毕业的毛头律师。基于现实而高于现实的Boston Legal,虽然不乏各种美国式的幽默和喜剧元素,但它永远都无法变成可以轻松笑一笑或很刺激的娱乐片。政治、法律、经济、犯罪、社会问题,从来就没有什么轻松可言。

在将近100分钟的大结局中,总共打了三场官司。Shirley输了第一场,Alan赢了后两场。无外乎都是眼下的话题,美国金融危机下的恐惧中国论,一年之内通过又被驳回的同性婚姻合法化(反对异性婚姻的加州8号提案,准确说是先驳回后通过),以及近年来诟病多多的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紧扣时事,挑战常规,尖锐辛辣,第五季憋屈了好几集的怨气,终于一口气迎来这么有分量的三场诉讼。在我心目中,从第一季第1集那个想扮演白人角色的黑人小女孩到第五季第13集想得到FDA未批准的实验药物的Denny,Alan用他的行为证明了他当律师最简单也最真诚的初衷——帮助别人。面对有始有终的这101个故事,我纵然有万分不舍,也未感一丝遗憾。

第一场官司是最受争议的。想必是为了避免挑起敏感的政治问题,China神奇地在字幕中被翻译成了“C国家”。而当了近百年世界老大的美国,却无可避免地患上了被害妄想症,尤其是在911之后。美国人开始害怕全世界都与他们为敌,这被害妄想症最严重的对象,无疑就是正在崛起的东方巨龙——中国。从本集来看,说中国的发展让大洋彼岸的美国人寝食难安,真是一点都不夸张。United States may end up working for China one day. It’s a new world order. 伴随着略带忧伤的背景音乐,Shirley在法庭上的这段发言,大概是 Boston Legal五年来我听过第二动听的台词。(最动听的台词留给Alan和Denny)想想那一天真的来临之时——没错,我们的对手正因为我们的日渐强大而感到恐惧。Their (Chinese) goal is to become a civilizational power, and they have the wealth to achieve that. 我不觉得这样的言论是在诋毁中国,相反,这难道不是对手对我们的赞誉吗?

在 Shirley的辩护中有不少针对中国的敌意的扭曲的甚至是自相矛盾的言论。言论自由?在911之后,小布什签署了臭名昭著的爱国法案,美国人的言论自由权和个人隐私权早就名存实亡;这可不是我说的,Boston Legal之前就有此类的案件。就美国拿中国人权说事那几项,真是陈词滥调听都听厌了:有些他们根本没资格说,比如中美都有的死刑;有些他们说了只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比如非人道主义折磨囚犯,关塔纳摩就是活着的证据;有些是美国人缺乏对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新中国的了解,比如抛弃或杀害女婴问题;有些是政治立场的不同,比如苏丹达尔富尔问题。中国和美国,两个历史政治文化背景截然不同的国家,必然有这样那样不同的价值取向和国家立场。看完Boston Legal后我所惊异的,其实是在信息技术如此发达的现代社会,中美之间的相互了解竟然还是如此狭隘。小到人与人,大到国与国,相互理解信任、求同存异,永远都是说起来比做起来容易,更不用说这当中还牵扯了数字惊人的各种利害关系。所有的盲目、误解都是可以通过增进了解而改变;并不是中国一定要和美国当好朋友,套用一句非常外交辞令的话:中美互信互利,才能带动双方甚至是全世界更好的发展。没有人是傻子,外交风云场上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

有人为美国人在美国电视剧中如此诋毁中国,而感到无比愤怒。我看到的则是美国人眼中又恨又怕的中国,他们指责我们的口气和立场越来越弱,他们害怕我们的理由和事实越来越多。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当法官提出中国企业收购美国企业,也要按照美国的法律和规章制度办事时,Shirley讲到了律师事务所与众不同的特殊性:收购了美国的律师事务所,控制了美国的律师,中国人就可以随心所欲地破坏美国人引以为豪的法律系统。言下之意,律师事务所关乎美国的司法公正和社会体制,其重要性甚至要高过提供了几百万就业岗位的汽车公司(制造业)或是华尔街濒临破产的投资银行(金融业),不应该随意被外国公司尤其是中国公司收购。我理解的事实是美国人打的官司太多了,而中国人打的官司太少了。中国的司法体系尚不完善,美国的司法体系也不是完美的,但有许多地方值得中国借鉴,公民的法律意识以及每千公民拥有的律师人数等等。诋毁美国的一切不会让我们更快地发展,中国也不可能照搬西方式的民主法律一整套体系。希望中国的法制建设能在吸取有益经验的基础上,更快更好地保护所有公民的合法利益。

愤怒的观众们,不如想一下:若干年后,再有人谈论起Boston Legal,谈论起这个当年备受争议的大结局,也许会笑着说”原来早在XX年前美国人就已经意识到中国的复兴和强大”。而剧中的那些怪异的中国商人形象,也许美国人未来有一天也会意识到他们的认知有多么荒谬。电视剧并不是纯粹的娱乐媒体,它可能记载了时代的变迁,最终会成为有迹可寻的历史。而编剧也让剧中情节也顺应了时代潮流,让中国公司实现了对美国律师事务所的收购。我忍不住还想说一句,最近在相关政府部门直属的《中国证券报》上说到中国的主权基金、国资银行和大型国有企业,在越来越热的海外投资及企业收购兼并中已经巨亏2000亿美元,这笔帐只能算是中国实施海外投资初级阶段付出的昂贵学费。很多东西对中国来说都是新鲜的领域,吃一堑长一智,我们可以慢慢来。患有被害妄想症的美国人想要危言耸听地说they’ve (China) owned us already,没人能拦着他们;事实上中国的确已经超越日本成为美国的第一大债权国,这句话很切实。假如商务部批准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也不会是多么大的事件;普通人都可以预见到,未来中美之间关于经济贸易领域的收购与被收购将会是越来越常见的事情,其中会有摩擦,会涉及到民族企业、民族自豪感,但历史的洪流只会带着中美双方一直向前进。

第二场官司是中国观众不太会在意,但是美国观众可能会竖起耳朵的事情。这种情形来自于中国的法律和社会对待同性恋的立场,差不多和克林顿总统上世纪九十年年代颁布的美国军队对同性恋的“不问不说”原则(Don’t Ask Don’t Tell)非常相似。同性恋在中国既不违法(在伊斯兰国家同性恋会被判处死刑),也不合法(在中国同性伴侣无法结婚),普通人对待同性恋也是这样,不闻不问,典型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看Boston Legal这些年,从耽美的角度,Alan和Denny被大家戏称为史上吨位最重的一对CP。我也偷偷地想过,如果这一对天天说着我爱你你爱我的灵魂伴侣真的结婚了,那Boston Legal对我而言就圆满了。我只敢偷偷地想,可是编剧就敢光明正大地实现了。当Victoria Peyton法官宣判之后响起的婚礼进行曲,是迄今为止我人生中听过最美妙的婚礼进行曲,我感动、我落泪、我为在剧中找到与相同的婚姻观价值观而欢喜。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耳朵,他们真的结婚了!并肩站在巅峰的两个人,没人能取代对方,是纯粹的男人的爱。编剧果然把最大的悬念留到了最后,麻省与全美国都不一样的是什么?麻省有哈佛,美国别的地方没有?错!麻省最高法院规定同性婚姻合法,美国别的地方没有!本来麻省只是唯二,不是唯一;但上个月加州最高法院通过8号提案,重申宪法所承认一男一女的异性婚姻,刚刚宣布合法不到半年的同性婚姻在加州再次被无情地扼杀。

世界上承认同性婚姻合法,并且同性伴侣可以享受完整婚姻权益的国家只有六个,它们分别是比利时、挪威(从2009年开始)、加拿大、南非、荷兰以及西班牙。即使在麻省,同性伴侣结婚后,也不能够享受或承担多达1138条与婚姻相关的权益和责任(marital benefits),比如能在手术意见书上签字,比如优先继承权等等,因为联邦法律规定只有异性婚姻的双方可以享受。那么剧中Denny提到的那些结婚的好处到底是什么呢?关于同性配偶之间的财产转移,我没有查到明确的说法,问题应该不大。另外几项应该是配偶特权(spousal privilege),此项条例适用于所有合法婚姻。其内容包括婚姻保密特权(marital confidences privilege)和配偶司法特权(spousal testimonial privilege,也就是Denny说的immunity),前一项保证了同性伴侣双方的谈话拥有类似律师与顾客、医生与病人的保密特权,后一项则规定任何法庭不得逼迫配偶一方出庭指认另一方有罪。

虽然Shirley说Alan和Denny为了转移财产而结婚,就和为了绿卡结婚一样低级,但我却不这么认为。纯真的爱情、圣洁的婚姻,越来越多地沦为伪善者的外衣,还不如挑明天窗把话说明白,为钱结婚怎么就低人一等了?婚姻本来就是一种保护弱者规定财产归属权支配权的法律制度,读一读世界各国的婚姻法,最多最详细最容易产生纠纷,外一例外全是关于财产的,婚姻法说白了就是一部个人财产法,在离婚的时候最需要最用得上。这是铁铮铮的事实,足以让任何打着罗曼蒂克旗帜的伪君子现形。我个人支持同性恋合法化,从来不是因为觉得同性之间的爱有多么真切多么动人多么应该被婚姻法所承认。仅仅是出于“人人生来平等”的原则,异性恋和同性恋应该拥有平等的待遇,异性恋有权结婚,同性恋也应该有权结婚。同理,该离婚的就离婚,爱谁谁。赋予每一个人自由结婚的权利,至于他们爱结不结爱离不离,关法律什么事?

最讽刺的就是要求法院禁止Alan 和Denny结婚的另一方,大概谁也没猜到,反对同性婚姻的声音不是来自异性恋人群,竟然出自同性恋群体本身!因为担心Alan和Denny为了钱结婚 ——这种”道德败坏”的事件,会激发反同人士尤其是宗教力量对同性恋婚姻合法性的质疑甚至再次推翻,同性恋组织的人“义正言辞”地站了出来。编剧真是把美国司法界最荒谬的事实一览无遗地展现在剧中,道德卫士们高举旗帜,向所有他们不顺眼或是看不起的人施压。情感也许可以战胜法律,但道德在法律面前实在渺小得可怜,这也是我看Boston Legal那么久的很深刻的感受,同样也是Boston Legal摆脱道德说教模式变成一部真正经典的律政剧的原因所在。在这个金钱至上利益驱动的社会,没有人想要听道德、道义上的教条。要么把某些特定的道德上升到法律的高度,变成有强制效用的白纸黑字;要么就别把”不道德”当作可笑的辩词。

为钱结婚不道德,那为了蒙骗家人和异性恋结婚的同性恋又好得到哪儿去?女法官Victoria Peyton明辨是非、当机立断,她也是Boston Legal中我最喜欢的法官之一。把爱情当作婚姻的糖衣,说不定温度一高,它就融化消失了。

第三场官司,也是这五年的最后的官司,实际上排场的意义大于案件本身:联邦最高法院的红地毯和红幕帘,仿佛让人置身于奥斯卡或艾美奖的颁奖礼现场,Alan 和Denny把最高法院的庭审当作一场年度大戏。更多的,还是因为本案与Denny的命运息息相关,这才成为了压轴大戏。已过古稀之年的Denny,就像 Alan说的那样,还保留着孩童般的天真。虽然没觉得这种麻烦不断的“天真”有什么好,但是我对Denny基本是抱着爱屋及乌的态度,Alan爱他,那么,好吧。

本案的焦点是一种名为Dimebolin的药物,正处于有限额的临床试验中,尚未获得 FDA的上市批准。实际上这是一种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在前苏联用于临床治疗过敏反应的抗组胺剂,一直到最近才被新的研究证实,Dimebolin含有对抗老年痴呆症和亨廷顿舞蹈症的有效成分。(HOUSE本季中Foreman医生测试的抗亨廷顿舞蹈症的新药,莫非也是Dimebolin?)

Alan 还是那个Alan,狂妄自大,滔滔不绝。从容自若地在九位联邦大法官面前数落最高法院的种种“劣迹”,虽然没有直说,谁都听得出他的话中话,草菅人命、公私不分,成了联邦大法官们的标签。不过还要再提一句,Boston Legal借Alan Shore之口无数次抨击过美国法院、美国政府、美国总统,并不代表它也可以肆无忌惮地抨击中国。在互不了解的情况下,误解和谬论不会衬托出美国人有多么睿智,只会显出他们的愚蠢。

其实本案并不复杂,庭审也并无创新之处,无非是联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牛气冲天,法官和律师之间的答辩方式也比较特别,再配一个为FDA辩护的美女律师养养眼。真正的核心只是简单的四个单词individual’s atonomy和personal dignity, “天赋人权”,无论什么样的法律都不能眼睁睁看着一个无罪之人死去还说没有权利去救人。这是一句简介有力的论断,以一种极致的方式体现了西方法律体系的基础——个人权利高于一切。如果说”Made In China”中的那些反华论调,有可能只是剧情需要而故意夸大,不一定是编剧的本意;那么”Last Call”中Alan掷地有声的人权论,毫无疑问是身为自由主义鼓吹者的编剧玛丽苏的结果。谁不会呢?歌迷们YY能和歌手同唱一首歌,影迷们YY能和影星同演一部戏,科幻迷YY能把幻想变为现实,对法律对律师有浓厚兴趣的编剧DEK先生就YY了这一幕——在联邦最高法院把自由主义的宣言抛在九位大法官面前;更夸张的是让扮演现实中九位大法官之一的Antonin Scalia主持了Alan和Denny的婚礼,要知道真正的Antonin Scalia是出了名的保守派法官,假如他哪天真的支持同性婚姻,搞不好太阳真的要从西边升起了。

最后一役,并不是Alan最精彩的 long long long closing,但结局却是最惊人的。这一部最天马行空、最肆无忌惮、最狂妄无畏的现代美国城市童话,终结在Nimmo Bay小小的渔人码头。镜头再次拉回到波士顿,回到熟悉的Boylston大街,回到位于Five Hundred Boylston大厦第14层和15层的阳台,Alan和Denny执子之手,轻歌曼舞,相守到老,瞬间永恒。重叠的镜头中,我们看到了事务所新的名字 “Chang, Poole & Schmidt”。

说实话,第一遍看到这里,我差点把Chang看成Change。也许是编剧故意的吧,正好影射今天美国当选总统Obama的竞选名言——Change。不然那么多中国人的姓氏,为什么偏偏挑了这个Chang呢?是的,我们每一个人都在改变,今天和昨天从来都不是一样的。Boston Legal受到ABC台的冷遇,不得不提早落下帷幕。可谁又知道Alan Shore和Denny Crane的神话会不会在别处继续呢?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