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琴煮鹤 · 2008年11月29日

Boston Legal: Kill, Baby, Kill

最后一季应该留下点什么特别的作为纪念?Denny的回答总是没个正经——swing(摇摆州,双关语”换妻游戏”)。准确说应该是”交换伴侣”,于是有了5年来独一无二的这一集:Alan和Shirley办一个案子,而Denny和Carl办另一个案子。

时下最热门的话题依然信手拈来,总统大选的余波和隔三岔五总能掀起波澜的死刑案,都是美国人乐此不疲的东西。但我想唯一留住的只有这个镜头,代替Denny,和Alan一起坐在阳台的白沙发上,抽着雪茄,喝着苏格兰威士忌的Shirley女王。

Denny 和Carl受人之托去弗吉尼亚州,接手了一桩离奇的死刑案——离奇之处在于被告人杀害的对象是一个已经被判处死刑的罪犯。在接受毒药注射的死刑执行过程中,罪犯没有立刻死亡,反而因为窒息痛苦地痉挛,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身为狱警的被告对这残酷的一幕无法坐视不理,于是拔枪射杀了罪犯。

委托人Jenny认为被告不该被判谋杀罪,希望找一个强烈反对死刑的律师来帮忙。无巧不成书,Denny作为共和党人在Boston Legal中的形象代言人,从始至终都是死刑的支持者。这戏演该怎么演下去?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美国这个年轻的国家一直是死刑的支持者。从欧洲人踏上美洲大陆算起,数百年间除了1972年到1976年区区数年,死刑作为司法体系中最严厉的惩罚从未停止过。有据可查的资料显示,从1608年到2007年全美总共约有一万六千人被依法处死;2007一年全美有42例死刑。累积执行死刑最多的州是得克萨斯,没错,就是小布什的老家——从1976年恢复死刑合法至今共有423例死刑,其次就是本案的审判地弗吉尼亚州,共有102例。

为什么1972至1976这四年间没有死刑?有兴趣的同学可以查询两起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案子Furman v. Georgia和Gregg v. Georgia,正是这两起案件对死刑的不同判决结果,导致了短暂的死刑中止以及最终的死刑恢复。在那之后,全美共有38个州赞同死刑。顺便说,Boston Legal故事的发生地——麻省并没有死刑。

本案之所以会发生,归根到底是因为毒药注射并未生效而引发的混乱。毒药注射用于死刑始于八十年代的美国,之后以其低廉的成本逐渐取代了其他的死刑处决方法,成为现今美国死刑的最主要的执行方式。其他四种仍然合法的处决方式包括电椅、毒气室、吊死和枪决,但已经很少使用了。1997年中国颁布的新《刑事诉讼法》首次引入了毒药注射的处决方式,同年4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4名贩毒分子死刑,成为国内首次执行注射死刑的案例。该案的主犯张荣才成为国内首个经历注射死刑的人,执行过程仅用了32秒。

也许大家都注意到了,剧中执行毒药注射时,针管的另一头连接着不止一个针筒。事实的确如此,毒药注射的原理并不是注射一种剧毒物质,而是注射多种物质。首先是 sodium thiopental,起到麻醉的作用;接下来是pancuronium bromide,让肌肉放松;最后是potassium chloride,让心脏停止跳动。注射多种物质的目的在于尽可能减少罪犯在死刑过程的痛苦,是人道主义的一种表现。

回过来继续说案子,在法庭上除了乱放枪捣乱一句辩护都没说的Denny,依然是本案的核心。当控方提出了被告曾反对安乐死的有力反证之后,Denny和 Carl作为辩方几乎找不到任何可以回击的辩词。一个反对安乐死的人,怎么会在面对受难的死刑犯时,突然起了”仁慈之心”替天行道呢?眼看官司就要输了,Denny那句经典的never lost, never will的座右铭也岌岌可危。案情的转机,还是发生在法庭之外。

弗吉尼亚的小酒馆里,Denny以共和党人的身份给身为民主党支持者的Carl上了关于死刑的一课。This is USA, death penalty rules! 实际上在死刑这个问题上,两党之争并不像堕胎与反堕胎那样泾渭分明。最简单的例子就是今年大选之前,两党的候选人都表明支持死刑。与所谓的人权组织反对死刑不同,大多数美国人赞同死刑。然而,反对死刑的那些声音同样促使法院在死刑判决时不得不万分谨慎,许多死刑官司最后都闹到了最高法院就是佐证。俗话说 “人命关天”,私以为允许死刑判决多次上诉并处之慎重,是现代社会对生命应有的尊重。联想到今年7月发生在上海的杨佳袭警案,前几天刚刚执行了死刑,算一算案发还不到5个月。速度之惊人,也算是中国特色的一种吧。外国人往往无法认同,人权组织就很爱拿中国的死刑制度说事。Wikipedia上关于中国死刑情况的词条中,细节解释的第一句就是”和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判决和执行死刑的速度非常之快”。

有意思的是,很多认识的外国人都赞成中国的死刑制度,他们甚至觉得这是在中国感觉比较安全的原因之一。他们的解释也很有趣:”死刑在中国更有威慑力,除非是达官贵人的子女。中国人都知道善恶有报,做了坏事一定会被惩罚,而且判处死刑就会很快执行。而不像在美国,如果对方请了一帮厉害的律师,一个官司闹上几年甚至十几年,最终还有可能被判无罪。” 可见中美作为世界上为数不多执行死刑的国家,对待死刑两种不同的司法制度都不是完美的,只能说各有利弊,也各有极端的例子。

Denny的结论是惊人的:为一个被起诉谋杀的人辩护,最好的辩词竟然是支持死刑。这与委托人Jenny当初的想法完全背道而驰,不过在Denny的提点之下,Carl在最后的结案陈词中力挽狂澜,硬是以”是美国人就该支持死刑”这种看似霸道不讲理的”道理”,说服了陪审团。在Carl的辩白中,被告拔枪射杀没有被毒药注射夺去性命的死刑犯,恰好是身体力行支持了死刑,而不是另一起谋杀。好一个险招!好一个”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就这样,虽然在法庭上发言的都是Carl,可是作为观众我们都知道——Denny才是真正取胜的法宝。

谢天谢地这一集的平行案例和Jerry没什么关系,而是来自我最喜欢的Alan和Shirley。虽然上一集因为堕胎案的分歧两人似乎不是很开心,不过这一段介乎老板与雇员、朋友、爱慕与被爱慕的暧昧关系并没有受到真正的影响。以至于我觉得这一集分配给他们这个无聊又愚蠢的官司,是编剧故意的。官司只是次要的,阳台时间才是最珍贵的。

Alan的旧识Marsha被老板解雇了,她觉得老板是因为她在总统大选中投了McCain的票才解雇了她,于是请Alan当律师提起诉讼。就像 Shirley所说,让两个支持Obama的律师帮一个支持McCain的人辩护,确实很囧。更大的笑话还在后面,对政治一窍不通的Marsha并不是真的支持McCain,她只是喜欢Pelin(竞选时所穿的昂贵的职业套装?)老板一口咬定解雇Marsha是因为她胸大无脑,本以为这种近乎人身攻击的辩词应该可以回击。但到最后连法官大人也受不了这一对给McCain投票的傲慢无理的老板和愚蠢无知的雇员,Alan和Shirley笑着输了官司,反正也没放在心上。

其实这个案子,大概是编剧大人觉得前一集中稍微提了一下今年的大选,还不够过瘾。Pelin的种种荒谬事迹,尤其在竞选失败后,民主党人当然不愿放过这个大放马后炮的机会。全美国的媒体都爱讽刺Pelin竞选期间做头发花了多少钱,买衣服花了多少钱,等等……Boston Legal也来凑这个热闹,Alan毫不客气地说Pelin那些赞助商送的漂亮衣服搞不好会被收回。不过还是觉得有一点点夸张,Shirley说在大选结果宣布的凌晨她被感动得哭了,Alan则一遍又一遍地看电视里播报的新闻,Obama当选总统后美国人真的那么激动吗?我想划一个大大的问号。一方面我觉得为政治人物的当选而感动这件事本身很幼稚很脑残;另一方面,无法站在美国人角度思考的我不能体会美国人真正的心情,也许他们真的有理由感动,也许。

真正值得珍藏的,只有Alan和Shirley难得的阳台时间。这不是Shirley第一次出现阳台上,确是第一次取代了Denny位子。虽然Alan对 Shirley一直有性的欲望(sexually attracted),可是我相信在阳台上的那一刻,Alan对Shirley的尊重和敬佩之情显然占了上风。Alan习惯了把女人都物化(objectify),但是集美丽与智慧于一身的Shirley在他心目中绝对是和Denny一样平起平坐的人。是平等的人,不在乎性别,女人或男人。

另,本集标题是不是共和党开大会时所言已不可考,最初的来源可能是六十年代的一部意大利悬疑电影,名字就叫做Kill, Baby, Kill。

别忘了12月8日,还有不到10天Boston Legal这一场打了五年的”官司”即将永远地休庭。